第一篇 文章赏析
解构责任、权力和利益之间的关系
论集团公司治理攻略
第一节 公司治理模式
第二节 公司治理介质
第三节 公司治理指令的承接与演绎
第四节 公司治理结构与监管体系配置策略
第五节 公司监管体系配置策略的工作重点
第六节 特殊形式的公司治理结构配置策略
第七节 战略型利益分配机制
第八节 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层附属职能部门的服务立场
结尾语
第二篇 控股型集团企业构建公司治理结构与监管体系工作指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条文表述意思的说明
第二章 权责界定
第四条 集团型企业与专业型企业的判定
第五条 控股型集团企业
第六条 运营状态判定
第七条 公司治理模式取向
第八条 公司治理指令
第九条 公司治理指令发布事项的辨析规则
第十??领导型公司治理模式的公司治理指令承接与演绎
第十一条 领导型公司治理模式的控股型集团企业对分公司总经理和经营管理
层行使领导权和监管权的特别提示
第十二条 监管型公司治理模式的公司治理指令承接与演绎
第十三条 控股型集团企业与子公司之间的公司治理介质设计
第十四条 监管型公司治理模式的控股型集团企业对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
直接影响力
第十五条 监管型公司治理模式的控股型集团企业对子公司总经理和经营管理层
行使监管权的特别提示
第十六条 监管型公司治理模式的控股型集团企业公司经营管理层附属
职能部门(或人员)对子公司总经理和经营管理层附属职能部门
(或人员)方面的直接影响力
第三章 公司治理结构与监管体系配置策略
第十七条 对公司治理结构设计的影响
第十八条 因应监管型公司治理模式之于公司监管体系的配置策略
第十九条 因应监管型公司治理模式之于公司财务会计与监管体系配置策略的
工作重点
第二十条 因应监管型公司治理模式之于公司人力资源储备战略与监管体系的
工作重点
第二十一条 因应监管型公司治理模式之于公司运营与管理体系的工作重点
第二十二条 因应监管型公司治理模式之于公司法务监管体系的工作重点
第二十三条 之于公司产品技术研发战略与监管体系的工作重点
第四章 特殊形式的公司治理结构配置策略
第二十四条 公司内设专业社团性质的议事机构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发展评议委员会
第五章 战略型利益分配机制事项
第二十六条 之于商业(盈利)模式安排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解释权
第二十八条 修正
第三篇 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一节 解构责任
第二节 责任设计策略
第三节 公司高管合约设计
第四节 公司高管的任免
第五节 公司高管兼任职务申报制度
结尾语92
第四篇 论建构系统化竞争力的企业方程式
第一节 主观能动性
第二节 公司产品(或服务)价格组成公式
结尾语
第五篇 论如何建构公司董事与监事的绩效考核机制
第一节 关键问题
第二节 绩效评鉴事项
第三节 表决权行使效应
第四节 述职
第五节 薪酬
结尾语
第六篇 公司董事与监事绩效考核工作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条文表述意思的说明
第二章 与绩效考核攸关事项
第四条 绩效评鉴来源
第五条 绩效评鉴要素
第六条 之于董事行使表决权效应的评鉴机制
第七条 之于监事行使表决权效应评鉴机制
第三章 述职
第八条 述职对象
第九条 董事和监事向股东(大)会的述职内容
第十条 董事和监事向股东的述职内容
第十一条 董事和监事向特定提名权行使人的述职内容
第十二条 股东(大)会对董事和监事的述职评鉴
第十三条 股东对董事和监事的述职评鉴
第十四条 特定提名权行使人对董事和监事的述职评鉴
第十五条 特别提示
第四章 薪酬
第十六条 薪酬来源
第十七条 公司薪酬
第十八条 股东嘉许薪酬
第十九条 特定提名权行使人嘉许薪酬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解释权
第二十一条 修正
第七篇 论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攻略
第一节 公司治理模式
第二节 公司治理介质
第三节 公司治理指令的承接与演绎
第四节 商业银行总行针对分支银行的关键权力配置策略
第五节 商业银行总行针对子银行和被参股企业的关键权力配置策略
第六节 商业银行与客户企业之间特定的公司治理形态服务策略
第七节 特殊形式的公司治理结构配置策略
第八节 商业银行总行之于子银行和被参股企业之间的战略型利益分配机制
第九节 商业银行总行经营管理层附属职能部门针对子银行和被参股企业的
经营管理层附属职能部门的服务立场
结尾语
第八篇 商业银行构建公司治理结构与监管体系工作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条文表述意思的说明
第二章 权责界定
第四条 公司治理模式
第五条 公司治理指令
第六条 公司治理指令发布事项的辨析规则
第七条 领导型公司治理模式的公司治理指令承接与演绎
第八条 领导型公司治理模式的商业银行总行对分支银行行长和经营管理层
行使领导权和监管权的特别提示
第九条 监管型公司治理模式的公司治理指令承接与演绎
第十条 商业银行总行与子银行之间的公司治理介质设计
第十一条 监管型公司治理模式的商业银行总行对子银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
直接影响力
第十二条 监管型公司治理模式的商业银行总行对子银行行长和经营管理层
行使监管权的特别提示
第十三条 监管型公司治理模式的商业银行总行经营管理层附属职能部门(或人员)
对子银行行长和经营管理层附属职能部门(或人员)方面的直接影响力
第三章 公司治理结构与监管体系配置策略
第十四条 对公司治理结构设计的影响
第十五条 之于商业银行总行与分支银行的公司治理路线
第十六条 之于商业银行总行与分支银行的公司监管体系配置策略
第十七条 之于商业银行总行与子银行的公司监管体系配置策略
第十八条 之于公司财务会计与监管体系配置策略的工作重点
第十九条 之于公司人力资源储备战略与监管体系的工作重点
第二十条 之于公司运营与管理体系的工作重点
第二十一条 之于公司法务监管体系的工作重点
第二十二条 之于公司产品技术研发战略与监管体系的工作重点
第四章 商业银行与客户企业之间的服务策略
第二十三条 商业银行与客户企业
第五章 特殊形式的公司治理结构配置策略
第二十四条 公司内设专业社团性质的议事机构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发展评议委员会
第六章 战略型利益分配机制事项
第二十六条 之于商业(盈利)模式安排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解释权
第二十八条 修正